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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的到賬。
「這個屍王的年紀不大,應該是五歲左右的孩子。」
唐錚頓時愣住了。
而且還是一間公主房,粉紅色的紗帳,粉紅色柜子,粉紅色的床。
雖然縣城內沒有喪屍,不能從屍群身上獲得首飾,但是這裡面的金店,依舊是讓唐錚又發了一次財。
這麼龐大的屍群,足以將一個縣城甚至兩個縣城的喪屍掏空,如果他找到那個被掏空的縣城,說不定就能憑空找到一大筆的資金。
「將軍,通過腳印的痕跡可以判斷,這不是一頭普通的喪屍腳櫻」
唐錚得到系統後大半年才打下三座縣城,她一嗓子召喚走的喪屍,就給自己憑空留下了一座縣城。
「沒錯,大聰明理解了,它現在走的方向,是響水河的邊上,當初屍群就是從這邊過來的。」
一直走了五六個小時,時間來到了下午,已經走出去上百公里,當路過一個縣城,大聰明沒有反應的時候,唐錚已經差不多鎖定了一個地方。
他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竟然能夠憑空撿到一個無人的縣城,如此一來,這裡的資源就都歸他了。
「可是這頭喪屍的腳印沒有,它的走路方式和正常人幾乎沒有異樣,這樣的情況,在我研究的喪屍之中,只在陳飛龍的身上出現過,所以我現在懷疑,這個腳印是來自於屍王的。」
唐錚就在屍王的這個房間呆了一天一夜,到了最後,他累計獲得了兩千二百萬的資金。
想到這裡,唐錚立刻將大聰明叫了過來。
「將軍,這兩個腳印,也是屬於屍王的,我剛剛給郭雲傳送了回去,他經過對比發現,這兩個腳印是陳飛龍的。」
看到電視機對面的一個小板凳,明顯不是給成年人使用的,唐錚已經有了一些明悟。
這是一個空無一人的鄉鎮,很多地方都被白雪覆蓋了,但是還能從一些細節上,隱約看到屍群經過的痕跡。
找到了!
這裡是屍王當初盤踞的縣城,現在人去樓空,整個縣城內一頭喪屍,一頭變異獸都沒有了。
大聰明伸著舌頭點頭,非常的靈性。
隨著三百多萬人的到來,唐錚這裡的物資儲備又有一些不夠用,這個縣城的憑空獲得,簡直就是意外之喜。
但是進入市政廳的腳印,只有很少的幾個。
紀雲天也沒有太看出所以,但是他還是將這個腳印拍攝了下來,然後回傳給作戰指揮中心,再由指揮中心回傳給科研所的郭雲。
從一片冰層上面穿過,狗狗們跑的越來越快。
他的身邊,大聰明依舊在嗅著,漸漸向一棟高樓跑了過去。
跟隨唐錚一起到來的軍情局長紀雲天,立刻走了過來。
對啊!
這個方向繼續走的話,那就應該是博雅縣城了。
殺死陳飛龍的張志新已經死了,但是第五集團軍還在。
唐錚本人,則是來到了博雅的城市中心。
唐錚好奇的打開電視機,發現電視機竟然可以使用。
在大聰明的耳邊,唐錚給它比劃講解了一會兒,大聰明也確實聰明,理解了唐錚的意思。
而且這些腳印之大,證明了呆在這裡的全都不是普通喪屍。
去掉升級旅長的費用,依舊還有六千萬的資金可以用。
唐錚一聽,頓時有了精神,立刻問道:「怎麼判斷出來的?」
它和兩條母狗,沒有按照腳印離去的方向去尋找,而是尋找腳印來時的方向。
大概三十分鐘後,直升機來到了博雅縣城上空。
一支支隊伍在城內分散開,開始去收集黃金。
聽到這裡,唐錚的眼睛頓時明亮了起來。
狗狗越跑越快,離開鄉鎮一路狂奔,到了後來,唐錚乾脆讓大聰明它們上車。
「屍群就是從這邊過來的,看來我們找對方向了。」
這也讓他手裡積累的資金再一次暴漲,現在已經達到了九千萬。
地面上有著無數的腳印,證明屍群曾經來過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