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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能夠通融下。」
吳楠楠是原紀委吳明澤書記的女兒,成州市法院的法官,只是李哲的案子不歸她審,就算是幫忙估計也是有限。
姚志揚為了阻止李哲取保候審,以巨額財產來歷不明為由,已經向法院提起了訴訟,這是要給李哲定罪了。
今天就是李哲公審的日子,凌正道是以辯護方證人的身份出席的。同時趕來的還有另一位證人周影。
「我到底什麼地方得罪這孫子了,幹嘛這麼興師動眾的。」看到姚志揚竟親自來做這訴訟人,凌正道也覺得這事有些麻煩。
上午九點三十分,關於李哲涉嫌受賄的案子開庭審判。
「被告人李哲,在任成州市工業區秘書時,收受他人賄賂,證據確鑿。考慮到其拒不交代問題,態度惡劣,涉嫌包庇他人,我希望法官從嚴審判。」
站在被告席上的李哲,滿臉茫然,臉色蠟黃,精神低迷,人更是受了一圈。在市檢關了這麼久,無論是精神上還是身體上,都受到了很多打擊。
凌正道看到眼裡,心裡卻有些後悔起來,如果當初自己對李哲約束的嚴格一下,或許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
當然這事也怪李哲自己,當日他要肯向凌正道坦白,也不會落的今天的這種地步。
「我對於訴訟人提出的這些問題,持保留態度。首先這句證據確鑿就不對,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李哲是受賄。」
方錦婷作為辯護律師,自然是要幫李哲洗清冤屈的。
「五十萬的巨額資產來歷不明,這難道還不能說明問題嗎?」
「這五十萬並非是來歷不明,是周氏集團的周影小姐送給李哲的,相信李哲也已經陳述過事情的真相。」
「誰能證明這五十萬是周氏集團送的?」
「我當時給了李哲一張五十萬支票,這一點我可以證明。」
「周影你要想清楚,涉嫌做假證,也是屬於違法行為的。」
「笑話,我為什麼要做假證?」
「那你為什麼要給李哲錢,有是出於什麼目的?」
「沒有目的,我樂意給他怎麼了?」
「你說你當時給他五十支票,那你如何證明這張支票是否存在?」
問題的關鍵就在於,周影給李哲的支票是不記名的,再加上周大小姐每天花錢如流水,小小五十萬多了少了的,根本就看不出來什麼。
姚志揚就是抓住了這一點,認為周影沒有作證的依據,不認同這五十萬是出於友情的贈送。
即便是有依據,周影現在是老工業區開發商之一,姚志揚自信也有辦法,讓周影和凌正道陷入被動。
只是現在,姚志揚有些顧慮周家的人,所以才不認可周影作證。有些事他比誰都清楚,可是他就是想藉機整凌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