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明

第一百四十六章:料定他大事難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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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隊伍,亦專押本營輜重大車,不許各營混亂,違者究其上官責罰之。

    二、凡拔營行軍時,必須派先鋒哨騎四出,尤在前之哨騎,或哨官、隊總,或什長、伍長押隊,必擇善看地勢、善查賊情者為之,行在大隊之前十里,或二十里外,仔細探明。一探山谷水澤,二探密林樹木,三探村莊鋪寨,恐有賊兵屯駐埋伏在內。

    出哨各隊不得少於一什人馬,每遇一條岔路,即派一人往探,若遇過橋過渡,尤須謹慎,恐大隊渡水之後,遇賊接仗,進則容易,退則萬難。

    三、每營行進時,皆須派一隊游騎在後押尾,凡輜重車馬過完之後,查明恐有病者落後,又恐本營兵丁在後滋事,又恐游兵散勇假名滋鬧。

    最後更是嚴令,勇毅軍各營在中州地方,拔營行路,每日最多行進四十里,少則二三十里,視沿途官道情況,以及周邊賊兵動向和駐營地方為準,無永寧伯帥令,不可加急行軍,一如定規,不得有違。」

    張誠將那沓文稿一張一張仔細翻閱,只見接下來就是《作戰之規》了,對於在同流賊作戰之際該如何應對,也予以明確,以免臨戰生亂。

    「一、出隊要分三大支,臨時再多分出幾小支;凡遇房屋之處,須分一支,以防埋伏;小山之後,亦須分出一支;樹林之中,更須分出一支。

    二、隊伍要占住山坡高處,排立列陣,不動如山,營官更要四處往來,以鼓舞各部士氣,更尋登高處,以瞭望賊情。

    三、打仗要打個「穩」字。賊吶喊而我不應,賊來沖撲時,我亦不動,嚴守陣列,只以炮、銃、弓弩防守,賊沖至近前,則刀盾結陣,槍矛棍棒出擊,銃弓尋隙補射;不論賊撲我幾次,盡皆如此御守;穩住過兩個時辰,賊力疲氣竭,我師必然大勝;若賊力竭而潰,可使三成騎兵追擊,初時只追不殺,而以銃弓射之,以為驅趕,使其陣亂無形;待賊兵真潰,才可發力追擊。


    四、前隊須留精兵五百,以備賊之衝鋒;後隊亦須留精兵五百,以備我之救敗;中間大隊亦須分出五百,以護輜重。前隊若遇小挫,則後隊精兵出擊,以救敗;若前隊得勝,則後隊精兵不動,專等收隊時在梢尾行走,更備救急,不可輕出。

    五、賊不入射界,炮銃皆不得發,違者立斬,並罰其上官;刀盾槍矛近戰對殺之時,須讓賊先動手,我後動手,待頭一下已過,第二下未來之時,我好撥他頭一下,正好可擊殺他。」

    條條款款羅列極細,張誠更是字字斟酌,句句細思,要知道這些條例一旦制定完畢,將作為此番中州與闖賊對戰的根本原則,可是要發行到全軍各營將官知曉,實難更易。

    孫時相與胡以溫因與其他各將不同,他們住所就在張誠的中軍行轅大帳旁邊,所以並未急著歸去,而是與劉承祖一同留下,準備遵照張誠審閱意見,對《作戰條例》進行最後的修改。

    此刻,他見到張誠面上露出滿意的神情,便在一旁插言說道:「我師有此營規,無論各營調撥何處,事勢緩急,只須嚴守此法,日行三四十裡間,半日行路,半日築營,糧藥隨帶,到處皆可立營築壘,勞逸饑飽之間,大可節養其體力,體恤其艱苦,以此用兵,中州賊亂,何愁不平啊!」

    胡以溫也在一旁附和道:「依此『條例』,我師對戰李賊,當能自立於不敗之地,得致人而不致於人之效!」

    「這也是沒有法子的辦法,還不是給李賊逼的?」

    永寧伯張誠搖頭苦笑著繼續說道:「中州糜爛,處處皆是賊,就算偶有州縣無賊,亦難有餘糧供我大軍補給。可數萬將士總不能餓著肚皮與賊為戰,所以才要穩紮穩打,不可輕敵冒進,不惟糧草補給困難,一旦打了敗仗,那傷亡的可都是我宣鎮兒郎啊!」

    張誠放下了手中拿著的那份手稿,轉過身望向北面窗口,嘆息道:「自古以來,當兵吃糧,天經地義,當今皇上也不想不願差餓兵出戰,可觀中州之實情,旱蝗肆虐,饑民遍野,賊寇橫行,又有哪一座州縣尚有餘糧,可供我大軍食用?」

    「就算有些州縣尚能支給一些錢糧,也是錢多糧少,完全不夠。」

    張誠起身走出大帳外,吹了會晚風,才又說道:「我之所以遲遲不肯全師渡河,便是在等候山西、大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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