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脖子」便不幸處於白人內部歧視鏈末端,混得比黑人還慘。「紅脖子」泛指美國南方底層白人,他們最初是從愛爾蘭、蘇格蘭等地來美洲新大陸的移民,信仰傳統的長老會。
當新教聖公會影響力逐漸增大,與長老會產生矛盾與對抗時,這個群體為表明立場,反對聖公會主教的統治,常常選擇在脖子上圍一條紅布,因此得名。後來這個詞被用來形容生活貧窮、觀念保守、受教育程度低下,且行為偏執的底層白人。由於這個群體中有大量的農民,長期戴著帽子在地里勞作,沒曬到臉,卻曬紅了脖子,「紅脖子」顯得更為形象貼切
無論是過去還是當下,美國人看待「紅脖子」的眼光都帶有強烈的歧視色彩。在喬治亞州他們被叫做「cracker(精神失常的人)」,在阿巴拉契亞地區被稱為「hillbilly(鄉巴佬)」,有時候他們直接被呼作「white trash(白垃圾)」。
在Urban Dictionary上搜索「紅脖子」的判定標準,可謂是花式嘲諷,耐人尋味:
紅脖子判斷標準:你老婆比你的冰箱還重(肥胖問題);你把冰箱挪開,發現它下面居然長了草,而且已經黃了(不愛打掃房間);你修剪草坪之後發現草裡面有一輛車(不愛打掃院子);你半夜上廁所需要穿衣服穿鞋還得帶個手電筒(大農場+老房子);你在商場的停車場和別人槍戰過(南方民風剽悍);聖誕老人拒絕讓你的孩子坐在他膝蓋上(孩子也不講衛生);你家的廁紙上有頁碼(估計是拿書當廁紙)
追溯歷史,「紅脖子」的說法既折射出美國白人內部強烈的階級歧視,也反映了殘酷的社會現實。
19世紀,「種族優劣和競爭說」開始盛行,英國首相丘吉爾、美國總統羅斯福、英國文學家蕭伯納等知名人物對此都充滿肯定,美國社會也掀起了針對劣等種族的歧視浪潮。作為美國統治種族的盎格魯撒克遜,在「適者生存」理論的影響下開始焦慮自己種族內部的問題:其他種族生而低下,說得通,為何與自己相同種族的南方白人卻各種表現都「掉份」呢?
扎心了。
1850年美國的一項調查顯示,南方白人有20%都是文盲,而北方白人中文盲比例不足1%。一戰中某項軍隊測試也顯示,南方白人士兵的得分不僅被北方白人士兵秒殺,連北方黑人士兵的水平都比不上。此外,南方白人普遍存在的濫交、懶惰、暴力傾向、保守排外等問題也飽受社會詬病。更令美國主流社會擔心的是,自己內部的劣質群體如果不控制生育,繁衍速度超過其他體面家庭,豈不是會拉低整個種族的人口質量,集體翻船?
於是乎,「退化家族」論出現了,南方白人被各種數據證實為種族的「渣滓」,有必要進行「人工干預」。20世紀初,美國政府打著遵循優生學的旗號,開始對「劣等白人」進行清洗:但凡被劃分為「退化家族」的人群,需要強制進行絕育手術。
第一位被強制絕育的受害者叫Carrie Buck,這個女孩當時年僅18歲,並無任何犯罪行為,但因自己和母親都有未婚先孕的經歷,被描述為生活墮落、智力低下的人,被法院高票同意實施絕育。
而這些人之中,最受歧視的,還是大阿巴拉契亞地區!
這個地區的人,在美國基本上是被全民笑話,甚至美國副總統切尼公開拿這個地區的人開倫理玩笑非常惡劣的那種。但卻沒有任何人去指責他!
這個地區的人,甚至被人刻板的認為都是弱智和怪胎,以及這裡的人都是窮鬼!
比如很有名的一部電影,好像叫什麼致命彎道什麼的,說的就是這個地區的故事,特麼活生生的拍了七部!
但神奇的是,沒有任何去為他們發聲!
鹹水王國的地位大致就和大阿巴拉契亞地區差不多。
所以你自然別想鹹水王國的人認同什麼主流價值觀。
又特麼扯遠了。
說回來,奧姆所做的事情,正是其他王國所忌憚的。他們害怕亞特蘭蒂斯王國真的完成統一。
亞特蘭娜是個好人,這對其他王國來說,簡直太棒了。
至少她不會和奧姆一樣,突然跳出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