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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岸的地點乾脆連個碼頭都沒有,只是在湖灘上埋了幾根樁子,並且這個地方也是在一片樹林之間。
弗拉基米爾帶著程煜和勞大鵬鑽進了樹林之中,走了足足半個多小時,才終於離開了樹林的範圍。
又沿著公路走了一公里多,弗拉基米爾表示到地方了。
站定下來,程煜看出路邊延伸下去應該是一個小村莊,裡邊零落著有幾幢房子,附近都是大片的農田。
而在那幾幢房子之間,有著一小塊空地,上邊停放著幾輛皮卡。
程煜皺皺眉,道:「你不會是用皮卡來對待你的客戶的吧?」
弗拉基米爾哈哈一笑,說:「我們的車不方便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我們在這買了一間農舍的倉庫,把車停在了裡邊。」
帶著二人很快走到了一間倉庫前,弗拉基米爾掏出鑰匙打開了倉庫門上的大鎖,雙手撐在門上,用足了力氣,才將那扇鐵門推動。
進去之後,倉庫里空空蕩蕩,只有在中間的位置有一件被雨布蓋住的龐然大物。
毫無疑問,這就是那輛車了。
拉開雨布,裡邊露出了一輛看上去頗有些老舊的大型suv,正常的載客人數通常是五人,但後備箱的位置還有兩張摺疊的座椅,這是一輛標準的七座大型suv。
只不過,這輛車,看上去頗有些年代感了。
「這車還能跑麼?」程煜有些懷疑的圍著車頭打轉,鏽跡斑斑的車身,甚至擋風玻璃上都滿是劃痕,很讓程煜擔憂。
弗拉基米爾笑著說:「放心吧,除了外殼,裡邊都是新東西。沒辦法,在這種鬼地方,你要是弄一輛嶄新的車,太惹人懷疑了。而且,即便是新車,一會兒的路上跑上兩遭,也不會比這強到哪裡去。」
「聽起來咱們一會兒的路似乎很是坎坷?」
「為了直穿邊境,所以走得是當地農民皮卡開出來的路,長年累月的皮卡碾壓,幾乎是直接從那片低矮的山體上插過去。接近二百公里就能抵達邊境。否則,要是繞路的話,你們真的就得先進城,然後再往邊境趕。那少說也得四百多公里,而且路況也並沒那麼理想。」
程煜點點頭,說:「這是你的路,你決定怎麼走。」
「你們算是運氣好,我前兩天剛來過一趟,冰箱裡準備了不少食物。否則的話,咱們就得餓著肚子上路了,或者只能繞道巴布希金了。」
弗拉基米爾一邊說著,一邊朝著倉庫深處走去,程煜突然想到一個問題,說:「你之前不是說過要讓我給你那些邊防的兄弟帶點酒的?既然咱們不去巴布希金,我給他們現金行不行?」
「他們可不要現金,錢再多,在邊境也不好使,沒有物資你就是比爾蓋茨在那兒也不好使。我倉庫里有酒,一會兒搬幾箱上車,你照價付錢給我就行。這些東西,我回頭再讓村民幫我補上。」
眼看著弗拉基米爾拿過來一些即食的食物,程煜和勞大鵬也沒什麼可挑的,接過麵包就啃了起來。
雖然現在其實也只是後半夜,才凌晨兩點多,但一路奔波,兩人還是早早的感覺到了飢餓。
「別吃太多,一會兒路上不好走,顛簸的很,吃多了容易吐。」弗拉基米爾叮囑了兩人幾句。
半個小時之後,三人算是調整完畢,一起鑽進了那輛大車當中。
一百七十多公里的路,如果換成國內的高速,其實也就是一個半小時的事。
在這裡顯然不同。
三人是三點左右出發的,開出去沒多久,程煜和勞大鵬就被顛的神魂顛倒,感覺像是把一輩子的過山車都給坐完了一般。
好在很快天就亮了,外邊能看到路之後,弗拉基米爾這車也算是平穩了不少,至少可以挑著撿著在路上奔馳。
但即便如此,等到三人抵達邊境,終於走上了公路的時候,時間也已經到了上午八點出頭。
程煜滿臉灰塵,嘴裡都吃了不少土,他吐槽說:「早知道這樣還不如先去一趟巴布希金,繞路四百多公里,五個小時怎麼也開到了吧?至少不用受這樣的苦。」
弗拉基米爾很是嚴肅的說:「我可不是在故意折磨你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