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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亂依然在持續,不過比起之前的越演越烈,已經好了很多。
畢竟誰都知道了,現在城市中來了一個狠人。很多壞蛋其實不怎麼害怕閃電俠,因為他不殺人。有時候閃電俠還會因為阻止他們,反而給了他們逃脫法律制裁的機會。比如閃電俠喜歡把犯罪分子從現場帶走,比如他會把罪犯從銀行搶劫的現場直接丟到幾千米外的池塘中去。
然後這個罪犯找了個不太廢的律師,就能打贏官司。
最簡單的一條,我的當事人當時正在池塘里!有很多目擊證人!
什麼?你說我的當事人是被閃電俠丟過去的?那麼好啊,證據呢?
美國法律遵循的是疑罪從無原則,法院不會要嫌疑人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無罪,而是需要警方和檢察官提供證據嫌疑人有罪!如果檢方無法提供切實的證據證明嫌疑人有罪,那麼法院當遵循疑罪從無的原則宣判嫌疑人無罪!
那麼有證據麼?
當然沒有!
不管是攝影機還是其他什麼設備,都無法準確的捕捉到嫌疑人是如何從銀行到池塘的!那麼嫌疑人的證詞就是有利證據,他不承認自己犯罪,他只是散布掉進了池塘。他沒有去銀行!
於是嫌疑人就無罪釋放了!
這也是警察不喜歡閃電俠的一個原因,他阻止了犯罪,但不能阻止真正的罪犯。
但凱不一樣,他下手太狠了!
就在短短一天之內,就有超過八十名罪犯被當場處決!如果是放在平常,這絕對會被狂噴劊子手,美國可不缺聖母,他們不關心受害者,卻偏偏喜歡關心那些罪犯,認為寬恕那些混蛋。
就挺迷的。
事實上已經有人這麼幹了,可惜,不管是網絡上還是傳統媒體,都沒有任何波動。就像之前說的,有人控評了。
在美國,你在小巷子遇到搶劫,開槍把人打死,或許會有人狂噴你殘忍。但你搶銀行被打死嗯,沒人會心疼。畢竟能在小巷子裡被搶的,都不大可能是有錢人,但銀行?那特麼是私人的!一個比一個有錢!
不管怎麼說,凱的一系列行動,讓洛杉磯的治安形勢大大好轉,至少看不到街面上那些悍匪拿著自動步槍和警察槍戰。但搶劫店鋪和路人的行為卻增多了。
怎麼說呢,這些犯罪的基數太大了。
凱也管不過來。
兩權相害取其輕,凱只能阻止那些嚴重暴力犯罪,至於那些不太嚴重的案件,也就交給警察了。
事實上警察這邊也開始放寬入罪條件。
因為警力枯竭,也因為監獄裡關不了那麼多人了。另外地檢辦公室那邊已經跑到警察局局長那咆哮了。這麼多罪犯,哪怕地檢辦公室的人全年無休,一天處理三件,也需要到後年才能處理完這段時間的訴訟。
這裡要說一句,美國的司法效率,是出了名的差。沒辦法,美國司法訴訟的流程複雜,加上陪審團制度,時間就被拉的更長了,一起殺人案,開庭到審判擱個一兩年簡直很正常。
這種情況下,警方一下子在短時間內,上交兩千多起案件大概可以想像洛杉磯首席檢察官的絕望了。
於是警方內部已經下達通知,開始執行輕罪無罪化。也就是抓大放小,那些小偷小摸,就不要抓了。地檢辦公室就那麼多檢察官,現在每個地檢手裡都有上百起案件了再增加會出現過勞死的。
在美國可不推崇什麼盡忠職守。
總之這讓很多黑哥哥和小混混,感覺像過年一樣。
直接開始了大採購!
只要不在一家店裡搶太多,警察基本不會浪費力氣去追
這導致第三天,原本不怎麼關心地震的人,也開始擔心了。
地震還沒來,這個城市就已經開始騷亂不斷,那等到地震真的發生呢?
凱在忙的不亦樂乎的時候,突然注意到,電視台一檔節目。
倒不是什麼有名的節目,就是一檔子政治評論節目。這種節目電視台的很多頻道都有,除了那些有名的幾檔節目之外,其他的大多都是怎麼吸引眼球怎麼來,壓根就是被當做樂子看。
可這檔節目的切